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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向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

1999-07-2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7月2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向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中组部负责人说,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已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宣布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也就此发出通告。作为共产党员,要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定,模范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令。凡是参与“法轮功”组织活动的共产党员,都必须从思想上与其划清界限,立即脱离“法轮功”组织,回到党的正确立场上来,并主动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法轮功”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投入这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带领广大群众同一切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中组部负责人指出,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大肆散布歪理邪说,蒙骗群众,蛊惑人心,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否定一切科学真理,是同现代科学和现代文明根本对立的,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的,是同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根本对立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一再进行非法活动,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为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这一非法组织,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中组部负责人指出,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是党的性质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李洪志鼓吹“宇宙中所有的物质都是灵体”,宣扬社会的发展是由神安排和决定的,是由他来控制的;宇宙间和社会上的灾难只有他才能解救。这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完全不相容的。共产党员信奉和修炼“法轮大法”,就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丧失了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资格。

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是党的宗旨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数共产党员,始终牢记和实践党的宗旨,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新中国的诞生,前赴后继,流血牺牲;今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特别是在抢险救灾等危急关头,他们舍生忘死、无私奉献。李洪志鼓吹修炼“法轮大法”,“往高层次带人”,宣扬所谓“真、善、忍”,都不过是一套极其虚伪的骗术,用来愚弄群众。共产党员如果为他的邪说所惑,就会终日沉溺于所谓修炼“得法”,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这就从根本上背离了党的宗旨。

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是党的纪律的要求。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遵守党的纪律,最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如果共产党员修炼“法轮大法”,信奉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必然销蚀党员意志,涣散党的组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从根本上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员参加“法轮功”组织的非法活动,不仅党的纪律决不允许,也为国家法律所不容。

中组部负责人指出,中央通知下发以后,许多参与“法轮功”组织活动的党员,已迅速同“法轮功”组织脱离了关系,划清了界限,并积极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对这些党员的转变,党组织是欢迎的。在这次针对“法轮功”问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中,要立足于教育,立足于转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把一般“法轮功”练习者同参与“法轮功”的组织、宣传活动的骨干区别开来;把一般骨干同极少数有政治意图、存心作乱的幕后人物、策划者、组织者区别开来;把在“法轮功”问题上犯有错误,但有明显悔过表现的同执迷不悟、拒不改正的区别开来;把党中央作出“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决定之前犯错误,同决定下达之后继续犯错误的区别开来。通过教育帮助,使绝大多数修炼过“法轮大法”的党员得到解脱。对那些一时思想不通,但已不参加“法轮功”组织一切活动的党员,允许他们有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党组织要指派专人逐个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对极少数经反复教育仍修炼“法轮大法”,甚至继续参加非法活动,破坏社会稳定的,必须按照党的纪律严肃处理。

中组部负责人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通知的要求,针对“法轮功”问题,认真搞好党内的学习教育活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通过“法轮功”问题,举一反三,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要在广大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加强党的理想、宗旨和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坚持唯物论,反对唯心论;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努力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三讲”教育中,联系“法轮功”问题,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中组部负责人强调,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要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要使党员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要成为党员之家,坚持不懈、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帮助有困难的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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